南京公證處全國首創非物質文化遺產全鏈條保護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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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兩辦《關于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的要求,發揮公證法治化作用保護好、傳承好、利用好非物質文化遺產,南京公證處全國首創非物質文化遺產全鏈條保護模式,將公證效力貫穿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定、傳承、利用和保護的全周期,助力非物質文化遺產綻放出更加迷人的時代光彩。
一是參與非遺傳承人的認定。配合主管機關對傳承譜系或師承脈絡、學習與實踐經歷調查核實,固定代表性知識和核心技藝掌握證據,核驗傳承證明,調查是否在相關領域具有公認代表性和一定區域具有較大影響力。
二是參與非遺傳承相關活動。非遺傳承人在開展授徒、傳藝等傳承活動時,對按儀軌或歷史定制舉行收徒儀式的公證固定全過程證據;對非遺傳承協議,由公證審查協議真實性和合法性,將私人契約轉換為公文書。
三是參與非遺對外利用活動。非遺傳承人對外展示、表演非遺技藝時,通過公證為商業行為增信;對向國家捐贈非遺資料、實物、建(構)筑物、場所等,通過贈與公證提升捐贈法律公信力、證據效力和不可撤銷性。
四是非遺內容的在線化公證。通過使用公證自主研發的在線人臉識別、電子簽名、數據存管、遠程視頻等手段,以在線、數字化手段為傳承人非遺技藝秘密數據保存、在先使用等提供存證等信息化公證服務。
五是參與非遺維權取證工作。對未經非遺傳承人授權或以歪曲、貶損方式使用非遺的行為,通過公證懸賞取證、證據保全等機制,支持輔導非遺項目傳承人依法合規取證,為維權奠定堅實的證據基礎。
六是參與非遺糾紛調處工作。對于非遺糾紛,公證參與糾紛調處對達成的財務性給付條款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當債務人違約時,債權人通過公證核實違約事實后出具執行證書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七是參與非遺相關遺產安排。為非遺傳承人辦理非遺財產遺囑或繼承公證,協助遺產管理人對非遺所涉及的資料、實物、建(構)筑物、場所等物質載體進行權屬變動,并統籌協調遺產繼承和非遺傳承的銜接。
八是辦理非遺出國交流公證。通過一站式的公證服務,為非遺傳承人出國交流非遺項目辦理涉外公證、代辦涉外公證書的外交領事認證手續,助力非遺傳承人走出國門交流和展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
(責任編輯:張楚瑤) |